曾经爱过的唯一证据,大概只剩下那些熟知的食物

那些年我们在一起吃过很多很多顿饭,然后分开了。

时至今日路过曾吃过的餐厅,就像是触碰到疤痕未消的伤口,回想起餐厅暖黄灯光下的合照,内心一阵疼痛,快步走开。

合照可以销毁,礼物可以抛弃,记忆可以删除,那些共同吃过的食物味蕾却像是一颗朱砂痣,刻在掌心,永远停留在那里,不曾离开。

很多年后,我们共同吃过的食物,才是我们爱过的证据。

刚好是最好的年纪,所以才能用最饱满的情绪去爱。

刚好这么一个人,不早不晚,等在那里。

不好看,额头只四指宽,眼睛格外铮亮,大概也是黝黑皮肤衬的。

那时我拿着一盒新鲜的草莓,像是捧着一颗悸动的心到你的面前。

你轻瞥了一眼,我不吃草莓的。

一句话,我记很多年,一点点摸索你的饮食习惯,不吃冷面,不吃草莓,不吃芒果,我记得他不爱吃豆子和一小块颗粒的东西,不喜欢吃花生,不喜欢吃青豆,红豆,不喜欢汤里有玉米和白萝卜这种搭配,不喜欢吃热带水果。

他最喜欢吃火锅,喜欢吃辣,喜欢汤汤水水,喜欢吃甜食,喜欢吃奶油,喜欢泡芙,喜欢冰的东西。喜欢汤包和小馄饨的搭配,喜欢喝粥,喜欢吃糖糍饭团。牛排要吃十分熟,不喜欢吃寿司,因为是冷的。

是呀,他可能只知道我喜欢吃香菜,他可能觉得我什么都爱吃。

然后,我们分开了。

后来,碰到了他。

两个人像是在人群中嗅着食物的味道挤在一起。

走,我知道一个特别好的地方吃手抓/涮羊肉/牛肉面/炒拉条/泡馍/灰豆子/元宵

走,尝尝甜醅子奶茶去

走,今天领上你吃个凉面去

走,这家烤肉特别火爆

大街小巷城市每个角落的美食一一被探索

那家江浙菜餐厅,出门忘记买单被人家逮住;

那家新加坡餐厅我们一起抬头望向天花板,恰巧镜头拍下两张笑得甜蜜的脸;

那家泰国餐厅,满怀期待的去,难吃的爬出门口;

那家韩国料理,在很远很深的巷子,我们走了很久;

那家烤鱼店,贵到哀嚎心痛,回来两个人一起啃了一个星期的面包;

那家烤肉店,我们去了一次又一次。

看,无论什么菜系,都有我们的故事,且留下了爱情的味蕾。

以至于这些餐厅再也不敢去触碰,就像是那种味道要深埋在心底。

《喜欢你》里就算是煮面都要按照严格标准的金志武,偏偏遇上鬼马精灵周冬雨。

金志武认为吃饭这么私密的事情,怎么可以和别人一起吃。下一秒就和周冬雨一起像两个傻子一样吃着火锅。

他说,我只是讨厌你脑子笨,说话没逻辑,做事情欠条理,清醒时犯糊涂,喝醉时更糊涂,家里脏的像猪窝。

她说,你怎么可以吃别人做的菜,你只能吃我做的菜。

因为食物,靠近的不只是味蕾,更是两个期待食物暖胃的人的心。

我们的味觉总是好过我们的记忆,不时提醒着我们,那些熟知食物的背后,我们曾抵达过何方,发生了什么。

所以就算有一天颠沛流离,就算天各一方,那些吃过的食物,你爱吃或是忌口,还有吃饭的样子眉目的温暖,永远不会改变。

就像是从不吃榴莲的你,遇上爱吃香菜的我。

那些酸甜苦辣的味道,那些吃过的食物,每一餐,都是爱情留下的唯一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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